近年来我院本科生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各实验室的科研工作当中,对我院的科研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显著提高了我院本科生的动手能力,开拓了创新思维,今后我院将继续大力推动本科生尽早参与到科研实践当中。
为了更好地开展本科生的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引导本科生正确对待科研实践活动,本着“鼓励探索、重在参与”的精神,制定以下规则:
1.坚持过程管理:鼓励PRP、大学生创新等科研实践项目的创新性结果,但由于这些本科生实践项目的时间短、学生经验不足,所以对本科生参加相关项目是否能得到完整、结论性结果不做硬性规定。但导师设定相关科研实践项目时,应考虑到项目难度适合本科生,并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训练课题,切忌课题过大。相关科研创新活动要强调项目的过程管理及过程考核:
2.原创性标注要求:参加PRP、大学生创新等项目的同学,在相关结题论文中应进行原创性标注。论文中使用到的所有图表,如非自己原创性数据,均应该逐图注明完成人姓名(如一起做实验的研究生姓名),或在文章结尾处集中标注所使用图表的完成人姓名。
本图/表数据由本文作者独立完成;
本图/表数据由×××完成;
本图/表数据由本文作者在×××协助下完成;
本图/表数据由×××在本文作者协助下完成;
本图/表数据由本文作者与×××共同完成。
3.奖惩:如果被发现项目数据和成果造假、剽窃(例如将研究生数据成果据为己有)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学业诚信守则》严肃处理。学院对PRP、大学生创新等项目论文造册保存,将来研究生答辩时,若使用本科生独立完成的数据而未标注作者,也以剽窃数据论处。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导师,学院在核实情况后将做适当处分。对于认真完成科研实践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如校级优秀论文或正式公开发表)的学生和导师,学院将给与一定的表彰。
本决议由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教学委员会全体会议于2013年11月6日讨论通过,公布之日起生效。
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13年11月6日
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Copyright © 2020 沪交ICP备0502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