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博士生培养方案简介

本学院学科简介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已建立了生物学和生物工程学科从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完整培养体系。其中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遗传学、微生物学为国家级上海市重点学科。目前学院90多名博导、50多名硕导,其中包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双聘中国科学院院士、长江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学院已经拥有一批治学严谨、学术造诣深厚、科研成果卓著的著名学者;一批站在学科前沿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院拥有"微生物代谢"国家重点实验室、"遗传发育与精神神经疾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在学校的重点建设下,生命科学技术学院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在学科建设、科研、教学等诸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形成了以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为主体的学术骨干队伍和有影响的学术方向。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和上海市的一批重大项目,科研经费逐年稳步上升;获得了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教育部和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多个奖项;产生了一批国内外瞩目的科研成果。

 

本培养方案适用专业

生物学博士,生物工程博士

 

培养目标

围绕“四位一体”培养理念,培养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验技术、熟练的外语能力、健全人格与价值观、良好的人文素养、崇高的科学志向与学术追求、强烈的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适合在高等教育、科研与技术开发中的发挥引领作用的精英人才。

 

学习年限

普通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取得博士生学籍后)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直博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非定向的普通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超过6年,直博生、定向的普通博士生、非全日制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超过7年。

 

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主要由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前沿课、专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五部分构成。总学分要求≥16,所有列入学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课程应在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前修读完成并考核通过。

 

过程培养要求

博士生过程培养环节包括资格考试,开题报告,年度报告等环节。

1)资格考试:直博生的资格考试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二学年第二学期内完成,直博生前两年课程学习的GPA应≥2.7。

资格考试小组应对每位博士研究生的资格考试成绩按“通过”或“不通过”作出评定,并综合博士研究生的道德品行表现、学业和科研情况写出综合评语。对第一次学科资格考试成绩不通过者,可在下一学期申请重考;两次资格考试不通过者,不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经专家小组评估,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条件者,建议转为硕士生培养。

2)开题报告: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该在通过资格考试后,普博生一般应该在第二学年结束前完成,直博生一般应该在第三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首次论文开题未通过者,可在下一学期申请重新开题;两次论文开题均不通过者,不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经专家小组评估,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条件者,建议转为硕士生培养。

3)年度报考:博士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按自然年进行年度考核。各学科应组织由导师或指导小组负责人参加的至少3人的年度报告考核小组,对本学科的博士生年度进展报告进行评估,其形式可结合研究生的学术讨论或专题研究报告会进行。经年度报告考核小组评估,如认为该生不符合博士生培养条件,应停止作为博士生继续培养,并作出“博士生转为硕士生培养”或“结业”或“应予退学”的建议,经院系审核后报送研究生院或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审定。

 

学术成果要求

具体参见《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学位论文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博士学位论文的草稿应在学习结束前3个月完成,并提交导师评阅。评阅通过后在组织评委专家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后按《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申请授予博士学位的规定》执行评审和答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