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12  阅读次数 :9055

为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开展我院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奖项分类、奖励标准和名额分配

  1.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校设专项奖学金和院设专项奖学金,不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 院设专项奖学金名额和奖励标准按照学院当年奖学金存量情况执行,其他奖学金名额和奖励标准按照学校通知执行。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情况为:硕士4名,博士10名,其余校级奖学金名额学校将于10月初开始陆续下发至学院。
  3. 同一评奖年度内,原则上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有特殊规定的奖学金除外。

 

二、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中国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评审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评审当年入学的研究生不具备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资格;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仅可申请院设专项奖学金。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 已毕业研究生;
  2. 在所有修读的课程中,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
  3. 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
  4. 参评年度受到院级或校级各类纪律处分;
  5. 参评年度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
  6. 参评年度内休学或保留学籍(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除外);
  7. 无故不参加奖学金颁奖仪式或有违背奖学金协议内容的行为;
  8. 其他应取消申请资格的情况。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一)思想品德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 遵守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二)学习成绩

  1.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入学成绩优秀或免试直升;
  2. 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 GPA≥3.45(科研成果突出的可以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3. 其他年级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按照培养计划进行或已完成。

(三)年度或中期考核

  1. 对于博士生,参评年度资格考试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具备奖学金申请资格。
  2. 对于硕士生,参评年度中期检查不合格者,不具备奖学金申请资格。

(四)科研成果

  1. 第一类:在 CSSCI、SCI、EI 等高水平学术期刊以第 一作者身份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不包括综述类论 文和声明类论文),特别优秀的论文可放宽到第二作者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并且已获得授权,申请人应为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在校级以上科创竞赛中获奖;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论坛或学术会议上作口头报告。评审当年入学的研究生,科研成果的第一单位可不限定为上海交通大学,其他研究生科研成果的第一单位必须为上海交通大学。
  2. 第二类:对于硕士三年级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学术论文已投稿,或者以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申请的专利或软件处于公开阶段。
  3. 研究生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认定遵循“一次认定”的原则,即:已经作为申请材料提交并获评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用于之后奖学金评审;若未获评,则仍可以用于以后的研究生奖学金申请。

(五)社务会服

  1. 申请人须承担一定量的社会服务,包括:学院或导师指派的社会服务任务,校院两级委派的挂职锻炼,西部计划,班主任,辅导员及校院两级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社会公益、学业辅导等。社会服务记录由个人申报、认定,学院或学校相关职能单位审定。
  2. 社会服务认定也遵循“一次认定”的原则。

 

四、材料提交流程

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17:00(星期一)。

材料准备流程:

①在SSC系统上填写《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登记表》,并在链接内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请整理成一份word文件,转成PDF格式后上传)。链接地址:https://ssc.sjtu.edu.cn/f/cd0cc13e,申请提交后申请人如需修改,可自行撤回,修改后重新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请见附件《SSC系统使用指南》

②在SSC系统中打印《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登记表》,本人及导师签字。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SSC系统使用指南》

③将纸质版《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登记表》及纸质证明材料(均应有导师签字)交至生命药学楼2-114学生办晏老师处。

 

申请材料包括:

  1. 社会服务证明(纸质版应有导师签字)
  2. 第一类科研成果申请人:《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登记表》和科研成果证明(按照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登记表内填写的内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论文录用函复印件,已发表论文期刊首页、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版均应标明获得时间和作者排序,导师签字认可。)
  3. 第二类科研成果申请人:《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登记表》和科研成果认定相关资料(按照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登记表内填写的内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摘要及主要结果和投稿证明材料、专利摘要及说明书和公开证明材料。纸质版均应标明作者排序,导师签字认可。)

 

五、特别说明

1.参评年度认定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的9月1日至2023年的8月31日。

2.获奖者应自觉执行每项奖学金所规定的义务;当某项奖学金的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时,以该项奖学金的规定为准;

3.部分校设专项奖学金需根据捐赠方要求进行差额评审,因此学院上报的候选人并不一定为最终的奖学金获得者;

4.硕转博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奖学金;

5.凡已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或无故不参加奖学金颁奖仪式、或做出有违背奖学金协议内容的行为,将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情节严重者,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本操作办法未尽事宜参考学校规定执行,解释权归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3年9月

 

附件:《SSC系统使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