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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开展我院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奖项分类、奖励标准和名额分配
二、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中国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评审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评审当年入学的研究生不具备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资格;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仅可申请院设专项奖学金。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一)思想品德
(二)学习成绩
(三)年度或中期考核
(四)科研成果
(五)社务会服
四、材料提交流程
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17:00(星期一)。
材料准备流程:
①在SSC系统上填写《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登记表》,并在链接内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请整理成一份word文件,转成PDF格式后上传)。链接地址:https://ssc.sjtu.edu.cn/f/cd0cc13e,申请提交后申请人如需修改,可自行撤回,修改后重新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请见附件《SSC系统使用指南》;
②在SSC系统中打印《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登记表》,本人及导师签字。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SSC系统使用指南》
③将纸质版《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登记表》及纸质证明材料(均应有导师签字)交至生命药学楼2-114学生办晏老师处。
申请材料包括:
五、特别说明
1.参评年度认定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的9月1日至2023年的8月31日。
2.获奖者应自觉执行每项奖学金所规定的义务;当某项奖学金的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时,以该项奖学金的规定为准;
3.部分校设专项奖学金需根据捐赠方要求进行差额评审,因此学院上报的候选人并不一定为最终的奖学金获得者;
4.硕转博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奖学金;
5.凡已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或无故不参加奖学金颁奖仪式、或做出有违背奖学金协议内容的行为,将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情节严重者,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本操作办法未尽事宜参考学校规定执行,解释权归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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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ne: +86-21-3420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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