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06  阅读次数 :299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知的要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 全面排摸并掌握研究生寒假期间行程动向

明确导师是第一责任人,由导师负责全面排摸并掌握研究生寒假期间行程动向。对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生源、家庭所在地区为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或近期到过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研究生予以重点关注。导师须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联系和关心自己指导的所有研究生(含留学生),提醒做好防护;导师与学生商定合理安排开学前的科研工作,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和反馈返校计划时间信息等。

对留校学生,如有发热情况及时按照流程和预案处置(见附件一)。对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或近期到过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学生,严格落实来沪和返沪后的自主医学观察14 天的要求,建立一人一档实时更新。

导师排摸的情况及时向学生学籍所在院(系)研究生工作分管领导反馈。对尚未确定导师的研究生,由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直接负责上述事项。

 

二、 若干教育工作安排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学校决定推迟 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学校将另行通知。

对于拟于2020 年3 月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的论文答辩、申请学位、论文归档等的截止时间,研究生院将根据新的开学时间作相应的调整。原定

于2020年3月启动的硕士生招生复试和学校组织的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等有关事宜的安排,也将随新的开学时间作相应的调整。

在疫情解除前,不得安排学生进行校外实习实践;留校进行科研教学活动的研究生,必须做好防护措施。

 

三、 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附件二),建立日报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如发现异常,迅速上报。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

梳理和上报全校的确诊人数、疑似对象及重点关注对象等信息。各二级单位保持与所有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跟踪了解健康状况及时上报统计数据和情况。各师生员工所在支部、班级、楼栋为主的三级信息网络负责上报汇总师生员工的缺勤发热等情况。三级网络每天都将各单位的发热、疑似、重点区域人员进出等情况进行信息汇总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信息最后集中到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 24 小时值班电话: 54749110。

 

研究生院

2020年1月27日

(联系人:唐晟媚13916079933,cmtang@sjtu.edu.cn)

 

相关附件

附件一:上海交通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发处置流程

附件二:上海交通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统计表

 

原文链接:https://www.sjtu.edu.cn/tg/20200131/119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