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工会干部“十个必访”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6-19  阅读次数 :3533

上海交通大学工会委员会

 

沪交工[2012]12 号

 

关于加强工会干部“十个必访”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党政工共建“教工小家”活动的开展,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营造温暖、和谐的校园氛围,希望你们能更好地继承和发扬我校工会组织“十个必访”制度的优良传统,当教职工遇到“婚、生、寿、新、退、献、病、亡、灾、困”十种情况时,工会干部能主动前往探访,从精神和物质两方面送上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对此,校工会将在原有下拨费用的基础上,加大对“十个必访”工作的支持力度,同时也请各部门在经费上给予配套支持。

一、“十个必访”和校工会的支持内容:

1、婚(结婚)——贺信、200元礼品(凭发票报销);

2、生(生育)——贺信、200元礼品(凭发票报销);

3、寿(生日)【实足年龄逢五逢十(男50岁、女45岁及以上)】——贺信、200元蛋糕券;

4、新(新进人员)——组织“认家”等活动;

5、退(退休)——校工会与人力资源处共同组织送迎大会;

6、献(献血)【参加校内集体献血者】——感谢信、500元现金;

7、病(工伤、重大伤病、住院)——申请市、校多种保障计划和慈善基金;

8、丧(去世)——申请校慈善帮困基金(教工去世慰问金1000~10000元,教工配偶去世慰问金1000元);

9、灾(灾难)——申请校慈善帮困基金;

10、困(困难)——申请校慈善帮困基金。

二、注意事项:

1、现金及蛋糕券由各部门工会到校工会领取,礼品凭发票到校工会报销;

2、生育礼品份数以生育婴儿数计算;

3、享受以上待遇人员的范围现暂定为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的教职工(享受献血待遇的人员范围扩大到以学校教职工名义参与校内集体献血的所有人员);

4、男女双方皆为学校教职工的,同时享受以上待遇;

5、“十个必访”中部分项目的贺信、感谢信、慰问信及报销单应从校工会网站上下载、填写、打印及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予教职工本人或家属;

6、本通知中校工会新增的经费支持内容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申请慈善帮困基金等仍按原规定执行;

7、联系电话:34203779(校工会生活福利部)。

上海交通大学工会

2012年5月7日

 

附件:

“十必访”之添丁-贺信、报销单

“十必访”之新婚-贺信、报销单

“十必访”之生日-贺信、报销单

“十必访”之献血-感谢信、报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