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宣传提纲
发布时间 :2013-06-18  阅读次数 :3186

 

依法服兵役是大学生应尽的义务。参军很光荣,当兵能成才。两年的军旅生活,能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培养团队意识;增强责任心;培养独立生活的能力;增长才干和见识;培养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培养吃苦耐劳精神;磨炼坚强的意志;锻炼出强健的体魄;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培养讲秩序、爱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上述素质的提高将对同学们成长成才打下十分坚实的基础。

一、征集对象

本科一、二、三年级男生及女生。2009级毕业班学生在校内征集。

服义务兵役期限:2013年9月1日——2015年9月1日

二、报名

男生到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名,交1寸免冠照片一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女生到校武装部填写报名登记表,交1寸免冠照片两张,并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6月24日

三、身体条件

本科在读男生1991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出生;身高1.62米以上。

本科毕业男生1989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出生;身高1.62米以上。

女生1993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出生;身高1.60米以上。

视力:右裸眼4.6、左裸眼4.5

四、优待规定

1、转专业

本科一、二年级学生退役复学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相关院系和学校批准后,可转读其他专业。接收院系若对转专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接收院系的规定执行。招生时提前批录取的护理专业、农生学院所属专业的学生,只能在提前批范围内转专业,不能转到其他专业。国防生、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2、直升硕士研究生资格

退伍同学毕业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具有直研面试的资格,面试合格者,直升本科所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退学警告;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在入学后至直研前的学习期间,必须修完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且在学习期间仅允许两门课程(不包括二专和任选课)有不及格记录,但必须已重修通过或参加免修考通过;英语考试成绩符合推免要求。

2009级本科毕业生没有直研资格。

3、经济奖励

在两年服役期内,国家、上海市及区政府发放的学费补偿资助金、优待金、生活补助金共计近17万元。

4、落户上海

入学前为外省市户籍的同学退役复学后,毕业时在上海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办理上海市常住户口。

学校征兵联系人:陆建忠 咨询电话:54742341    电邮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上海交通大学武装部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