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1届本科推免
科研成果特长生审核鉴定及评价细则
为规范本科生推免工作中关于科研成果特长生的评价和选拔标准及流程,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在学校推免工作办法的框架下,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成立专家小组负责审核和鉴定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2021届推免工作专家组成员为: 李志勇、李文纯、乔中东、李婧、白晓慧、欧竑宇、梁如冰、蒋群
二、学生申报的科研成果需满足如下条件
1) 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以上杂志,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2) 学生在本科阶段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发明专利;
3)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计入加分项。
三、专家组审核和评价要点
1)专家组主要对论文及专利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2)专家审核小组成员独立对每一项成果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必要时可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
3)如组织答辩,则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4)专家组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成果统一认定加分值。同一学生多项成果不累加,且与科技竞赛类加分不累加。
5)以下为科研成果加分的参考标准: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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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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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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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学术专长学生,其鉴定结果及加分分值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四、时间节点
1)学生9月25日下午17:00前提交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成果请提交已正式发表论文的期刊全文复印件,专利成果请提交专利授权书复印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科研成果信息汇总表》(见附表)。
2)专家小组9月26日集中评审。
3)9月27日-30日公示评审结果。
4)9月30日将加分项计入学生综合成绩,并排序产生推免名单。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组
202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