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办法
发布时间 :2020-07-07  阅读次数 :3144

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办法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关于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要求,我2020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采取远程在线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预计在7月8日下午,具体时间稍后通知。请参加我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  考生参加远程考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考试所需的硬件设备,考试前按院系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

3、网络良好能满足考试要求。

4、独立的面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5、远程考试平台为Zoom,考生要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下载地址:https://zoom.us/download)

二、参加远程考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三、提交考试有关材料

1、提交考试材料

报考考试材料请发送到我院邮箱:lsjiaoxue@sjtu.edu.cn

材料包括:①本人港澳台地区相关身份证件扫描件;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本科往届生)或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硕士往届生);③学生证扫描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④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⑤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电子版;⑥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

2、提交专家推荐信

请考生提前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a.sjtu.edu.cn/gatksxt/login.aspx,在“专家推荐信”功能中填写推荐专家单位、姓名、职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点击发送,专家接收到邮件后点击邮件中链接填写推荐信并提交。考生在系统中须提交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专家推荐信,请提前联系推荐专家。如在此通知之前两封专家推荐信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准备好,也可直接发送到我院邮箱

四、考生参加远程考试注意事项

1、诚信考试。认真阅读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考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面试专家组看到。见附图:

 

 4、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面试专家可见画面中。

5、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五、     复试内容和形式

事项

时间

操作办法

备注

学术背景综合评价

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另行安排,考生不直接参与

通过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评价,对考生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考生按照要求完成材料提交即可。

20207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位考生复试时长大约30分钟。

采用视频面试方式,具体视频面试操作方式与要求参考交大研招网通知。

一.两门报考业务课考核(口试)

二.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

(1)考生通过Zoom在线参加,采用共享屏幕的方式,对本科毕业论文研究(PPT必须包含)以及其他参与的相关科研课题(如考生参与过,PPT可包含;如考生未参与,PPT可不包含。)进行3-5分钟PPT陈述。

(2)专业基础能力评价。

(3)综合能力与素质评价。

(4)英语口语与听力评价。

 

六、拟录取规则

1、          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总分600分,其中英语100分,两门专业课各150分,综合面试成绩200分。

2、          录取依据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背景、科研能力、专业基础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能力与素质等。如复试成绩总分达到360分及以上,且英语达到60分及以上,专业课达到90分及以上,面试达到120分及以上,则录取。 反之,则不录取。

3、          其他不予录取的情况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一经发现有虚假成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的,将取消录取资格。